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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起劳动仲裁将不收费
时间:2008-4-22 9:37:47   来源:武汉热线   作者:本站   编辑:江城热线   【关闭

  去年12月29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将于5月1日起施行。

  此前,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主要依据1993年颁布的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和1994年颁布的《劳动法》。随着经济体制、社会结构、利益格局、思想观念不断变化,劳动关系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,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需要。

  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进行了哪些调整?昨日,省劳动保障厅举办“劳动保障论坛”,该厅劳动仲裁处处长段万和对这部新法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  劳动争议范围扩大

 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被纳入

  新法明确了劳动争议的范围,适用本法的劳动争议案件增加了两类:(1)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(2)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工伤医疗待遇等发生的争议。此外,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也明确被纳入本法的适用对象。

  解读:在劳动纠纷中,确认劳动关系是很重要的一步。一些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赔时,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而是劳务关系。因此将劳动关系纳入劳动争议范围很有必要。

  引导双方协商解决

  劳动争议调解作用提升

  新法明确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地位。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,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调解,或者找调解组织调解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,用人单位在协议规定期内不履行的,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金。

  解读:新法突出调解作用,意在引导当事双方更多地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,大大提高了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。

 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

  部分仲裁机构将裁减

  新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必须按照“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、适应实际”的原则设立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。

  解读:目前,我省有121个仲裁委员会,新法实施后,市、县级的仲裁机构将予以保留。市辖区是否保留劳动仲裁机构,由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,交由省人民政府决定。

  受理和处理案件时间缩短

  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

  ●延长了申请时效期间。新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,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

  ●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比较突出。劳动者为保住饭碗,在没有离开该单位前,往往不敢申请仲裁。针对此情况,新法作出特别规定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,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;但是,劳动关系终止的,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  ●补充规定了时效中断制度。规定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,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,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。从中断时起,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

  ●完善了时效中止制度。新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,当事人不能在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,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

  ●新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,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受理,并通知申请人;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。自受理之日起,仲裁庭应当在45天内结案。比原来短15天。

  解读:此前《劳动法》规定: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。这一规定本是为了尽快解决劳动争议。但是在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,由于情况复杂,劳动者往往不能在60日之内申请仲裁,致使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救助。缩短受理和处理的时间,有利于当事人更快地得到法律保护。

  用人单位若掌管证据

  不能推脱举证责任

  新法规定,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。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管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。用人单位不提供的,将承担不利后果。

  解读:用人单位掌握并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、工资发放、社会保险费缴纳、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资料,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。这给劳动者举证带来困难。新法实施后,用人单位不能推脱举证责任。

  部分事实清楚

  可申请部分裁决

  新法规定,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,移交人民法院执行。

  解读:一些仲裁案件中,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。对于这部分案件,新法开绿灯,允许先予执行,及时给劳动者挽回损失。

  案件不能一拖再拖

  两类争议一裁终局

  两类争议可以一裁终局:(1)追索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。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;(2)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。

  解读: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按照“一调一裁二审”的程序,这是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。繁琐的程序让劳动者维权不堪重负,如处理一件工伤赔偿案件:用人单位可以针对有无劳动关系进行仲裁。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,用人单位不服可以起诉人民法院经一审、二审。加上工伤认定也可能引起行政诉讼,有时一个案子要拖2、3年,给劳动者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及精神负担。因此,新法规定工伤医疗费的案件一裁终局。

  减轻经济负担

  劳动仲裁不收费

 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。
  解读:此前,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仲裁费,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,数额由几十元到几百元。 为了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,新法将此费用全部免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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